相约最美时光 ——湘潭市第四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相约最美时光

四中欢迎你!

你有足够的理由选择我,

我有十足的自信成就你。

六十七年,

沉淀的是文化与荣誉,

更是智慧与经验。

来吧,

优秀的你们,

相约最美好的时光,

我们做师生!

【学校简介】

湘潭市第四中学创建于1957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市直中学,湘潭市一中集团校。校园环境优美,学校硬件设施一流,交通十分便利。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创新型学校”“全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湖南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湘潭市教学管理先进单位”“湘潭市书香校园”“湘潭市文明校园”“湘潭市两型特色学校”等殊荣。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师德风尚高,学历水平高,职称层次高,业务水平高。这是一所名师荟萃的学校,现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特级教师1人、正高级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湖南省优秀教师2人,市优秀教师、模范教师25人,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1人,市级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42人。学校连续二十多年被评为“湘潭市中考质量综合评价优秀单位”。老师们集教育的爱与智慧于一身,厚德载物,润物无声。

【办学特色】

湘潭市四中秉承“崇德向善,砺志笃学”的校训,尊重每位学生的差异,珍视其多元智慧。在四中教育人的心里,每个生命个体都是神圣而又独一无二的,都是值得呵护和敬畏的。这里有笔砚相亲、晨昏相伴的师生情谊,这里有默默伏案的少年、孜孜不倦的园丁。用善良温暖他人,用勤奋升华自己。

五育并举,全面育人,我校连续三年有学子获得“湘潭市新时代好少年”称号,今年421班唐忆闽同学又被评为了“湖南省新时代好少年”(湘潭市共3人)。启智润心,双减赋能,课堂设计让学生有期待,作业设计让学生有愉悦。体育健身,艺术养心,科学实验探究和综合实践活动给孩子们打开了一片广阔的成长空间。四中课堂的深层魅力在于,它拓展了学科的外延,指向了梦想和远方。我们创造包容、多元的学习环境,让每位学生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成长之路。把学校办成生命健康成长的乐园和师生幸福守望的家园。

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办学承诺】

在四中这一块教育的沃土上,爱岗敬业的园丁们将通过分层教学,因材施教,让每个孩子都享受最优的教育资源,让孩子们时刻感觉到老师关注的目光,最大限度地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挖掘孩子的学习潜能,让优秀者更优秀,平凡者不平凡!

我们用激励、唤醒和鼓舞的教育艺术,守望每一粒种子萌动和发芽,帮助他们长成自己最美的模样。每个生命起舞的日子,我们都不会辜负!

【招生计划】

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2024年计划招收10个班,共计500名新生。

【招生范围】

雪园社区、繁城社区、火车站社区、三义井社区、熙春路社区、红星村、万楼社区、万新社区、富强社区。

【招生工作流程】

网上报名→网上初审→交叉审核→现场审核→录取。

1.网上报名6月4日至6月17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完成网上报名,即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2.网上初审:6月4日至6月18日,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

3.交叉审核:6月24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学校进行交叉审核。

4.现场审核:6月26日至6月28日,接学校通知后进行现场审核。

5.录取结果公示:7月4日、5日,学校公示新生招生结果,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报名特别提示】

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以下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五类生源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1.有户有房。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产权占比50%及以上,下同)与学生本人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均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户籍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我校服务范围内,其父母在湘潭市区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及孩子的无房证明),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或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我校服务范围内,其父母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及孩子的无房证明),实际一直租住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的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服务范围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及孩子的无房证明),一直租住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湘潭城区户籍且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及孩子的无房证明),但在我校服务区范围内有稳定就业且持有我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证(半年以上),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①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湘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拥军优属优待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23﹞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③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湘潭市四中招生办:办公楼二楼

招生办电话:0731-58392306

联系人:

赵老师18153831015

汤老师18975217180

蒋老师1897527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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