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服务·招生】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 2024秋季招生简章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

2024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岳塘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岳教通〔2024〕27号)和《2024年岳塘区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公告》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一年级8个班(共计360个学位)

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1、招生对象:学校招生范围内2024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2、招生范围:芙蓉大道、书院路、建设南路、湘潭大道合围的原高新区建成小区。环球港小区(暂)。

生源类别划分

①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招生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②有户无房(第一类老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招生服务范围内,其父母在湘潭城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以共同居住的房产为依据入学。

③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服务范围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凭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以网签备案时间先后顺序为依据入学。

④有户无房(第二类新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招生服务范围内,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就业但无房产,以当前租房和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为依据入学。

⑤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招生服务范围内户籍、房产,但在招生服务范围内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房和缴纳养老保险金时间长短为依据入学。

⑥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①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③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于6月4日开始在全市统一平台报名,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岳塘教育”微信公众号也将转发报名链接。

报名时间:6月4日至6月17日。

2.学校初审:

    6月4日至6月18日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省户籍以及房产数据等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上传资料见《岳塘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备注:

1. 从业证明为社会养老保险、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户口本信息包含户主页、亲子关系页、学生页等,如户口本信息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的产权占比为50%以上(同一套房限同一户家庭的子女);户籍迁入的时间应在报名当年5月31日之前。

4.无房证明信息数据现已与省自然资源厅打通,如出现无房证明存疑的情况,则需监护人携本人相关材料到房产部门开具。

3.交叉审核:

6月24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学校进行交叉审核。

4.现场审核:

6月26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在学校综合楼一楼118教室,由学校对网上报名存疑的资料进行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出生医学证明,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

5.调剂录取:     

6月29日至7月3日,区教育局进行调剂录取。

6.结果公示:

7月4日至7月5日在校门口公布录取结果。

注意事项

1.报名的一年级新生必须是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对已入读过小学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现变相留级重新申请学位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登记,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学校不为其保留学位。

3.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是出具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查实,均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

咨询电话

58581988 (周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本招生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

2024年5月30日

图文:教务处

排版:罗    昕

一审:肖    宇

二审:周    恬

三审:向荣华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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