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和平科大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2024

九华和平科大小学2024年

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学校简介

湘潭市雨湖区九华和平科大小学前身为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学校,现为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小学,有着46年办学历史。学校占地62亩,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学校现为教育部首批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中国陶行知学会苏霍姆林斯基教育思想示范校、华中师范大学陶行知国际研究中心“生活·实践”教育实验学校、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活动特色校、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科技筑梦’助力双减科普行动”试点单位、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湖南省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湖南省戏曲特色学校、湖南省绿色阅读学校、湖南省中小学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基地校、湘潭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样板校、湘潭市创新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校、湘潭市“书香校园”等。

学校以“和而不同 向美共生”为办学理念,作“和美”教育,以“和美”文化引领课程建设,推进“传统文化与科技创新”双翼并行的大美育课程体系建构。近年来,学校成功承办40余次国家、省、市级活动,受邀成为《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德育报》《中小学班主任》等报刊杂志的推介学校,办学成果喜人,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成为了“家门口的好学校”。

九华和平科大小学全面落实湘潭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精神,按照雨湖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计划2024年招收一年级新生10个班,共450人。我校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现就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01

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免试入学,坚持公平公正,坚持“房户一致优先,逐类招生”的原则。

02

招生对象

招收2024年8月31日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以出生证明为准)。

03

招生范围

1.恒大书香门第、碧桂园;

2.科大社区(锦绣世家除外)、石马村‍

3.江南大道以西,科大东门以南

4.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子弟。

04

生源类别

按照湘潭市雨湖区招生方案要求,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以下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政策入学类别。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县城),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县城),其父母在城区(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城区(县城),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湘潭城区(县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湘潭城区(县城)户籍且无房产,但在城区(县城)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①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湘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拥军优属优待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23]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③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④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教育优待类别资料审核:5月31日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学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汇总,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的不予认定优先录取资格。)

网上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备注:

1.从业证明为社会养老保险、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是否要求提供;

2.户口本信息包含户主页、亲子关系页、学生页等,如户口本信息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户籍迁入的时间应在报名当年5月31日之前。

4.无房证明信息数据现已与省自然资源厅打通,如出现无房证明存疑的情况,则需监护人携本人相关材料到房产部门开具。

05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6月4日——6月17日,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湘潭雨湖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① 所有入读一年级的新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平台的学生信息将导入到“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② 网上报名只能注册报名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需审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请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实上传原件拍照的清晰照片(用复印件拍照的证件材料无效)。

③ 网上报名先后次序与入学顺序无关,建议家长按照步骤,在规定日期里错峰登录操作,细致填报好。 

(二)网上初审

6月4日至18日,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公安局户籍数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产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家长需在此期间补充上传资料。

(三)交叉审核

6月24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学校进行交叉审核。

(四)现场审核

6月26日至6月28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网上报名资料存疑的进行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需打印并填写好《新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资料清单见二维码)。

 

扫码下载并打印《新生报名登记表》

1.各种生源类别提交资料与网上相同。

2.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1)审核地点 :九华和平科大小学艺体楼一楼

(2)审核时间:6月26日--6月28日(具体时间学校通知为准)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五)调剂录取

6月29日至7月3日,区教育局将因所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六)结果公示

7月4日至7月5日,各学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06

温馨提示

监护人应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齐全,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无法正常入学,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②适龄儿童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并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段来现场核实资料错过报名和核实资料时间而失去服务区学校学位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请家长自觉遵守现场审核的相关规定,如遇到问题家长无需焦虑可致电学校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731-58320892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30

这里有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手册(家长端手机版/PC版),有需要的家长请扫码自取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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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芷婷

一审:贺有红

二审:赵健翔

三审:李   莉

 

九华和平科大小学校长信箱:

kedaxiaoxuelili@163.com

师德师风监督电话:0731-58320862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九华和平科大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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