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天易贵竹学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依据上级招生政策及《湘潭县2024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湘潭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出此公告。
附:湘潭县2024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湘潭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湘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2.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网上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生计划和区域
1.招生计划
天易贵竹学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生13个班,共计650人。
2.招生服务区范围
杨柳路(以东)─向东渠(以西)─天易路(以北)─湘江河(以南)(另加碧桂园小区、欣积福湾5期、龙畅广场)。
招生对象
1.我校服务区内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以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2.依据“有户籍、有住房”优先的原则,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以下排序免试入学:房户一致、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学生本人户籍于2024年5月3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我校招生范围视为“有户”)。
3.进城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易俗河镇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且租住在易俗河城区的常住居民子弟),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在有剩余学位的城区或城郊学校就读。
招生流程
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学校网上初审→交叉审核→学校现场审核→县教育局调剂录取→结果公示
(一)网上报名
1.时间:6月4日--6月17日
2.方式:2024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采用全市统一的报名平台(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优先录取资格。
3.具体操作(请关注“湘潭市义务教育平台操作手册”)
(1)进入平台
方式1: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方式2: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政策学习——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2)注册、登录
①平台注册,登录成功后,会显示填报须知,点击【确定】方可进入到报名系统;
②请仔细阅读后点击【签署知情书】,手动签名保存;
③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一年级,即可进行报名。
(3)完成报名
①进入报名首页,点击【去报名】→点击【下一步】
②根据*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件,填完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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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填报说明
新生一年级家长请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实上传用原件拍照的清晰照片(用复印件拍照的证件材料无效)。需上传的照片资料如下:
(1)房产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
(2)户口本信息包含户主页、亲子关系页、学生页等(有户无房的第一类还需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页);
(3)居住证如暂未办理下来,可上传相关办理证明;
(4)从业证明为社会养老保险、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备注:
所有入读一年级的新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原则上是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报名一所学校,房户不一致和多套房产均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申报。有就读需求又没有参加网上报名导致学位不足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网上报名先后次序与入学顺序无关,建议家长按照步骤,在规定日期里错峰登录操作,细致准确填报好。
(1)请谨慎填报,每个适龄儿童的网上报名只能使用一个手机号填报,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如果初审不通过被退回后,可在初审时间段内(6月4-17日)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因不符合条件或信息作假两次都被退回的,将进入校级沉淀池。
(2)关于房产: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已备案的购房电子合同等有效权证为准,其他购房协议、房产公证等证明材料不得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3)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到一所学校建档;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8月15日后,由易俗河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现场报名。
(二)网上初审:6月4日-6月18日
学校对家长上传的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省户籍以及房产数据等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
(三)交叉审核:6月24日
县教育局组织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学校进行交叉审核。
(四)现场审核:6月26日-6月28日
学校对网上报名资料存疑的进行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出生医学证明,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
1.审核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2.审核具体时间:6月26日-6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审核所需资料(实地审核原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按①—⑧项所列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好)
(1)拟入学儿童居民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亲子关系页、学生页);
(3)拟入学儿童的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4)拟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原件及复印件;
(5)拟入学儿童父母在湘潭县城工作但无房产,需提供租房合同和无房证明;或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需提供父母及孩子的无房产证明;同时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无房无户还须提交居住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就业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性照顾对象企业类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户籍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双面)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交户籍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双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相关政策文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8)其余资料。
(五)调剂录取:6月29日至7月3日
县教育局将因所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进行录取操作。
(六)结果公示:8月10日至8月15日
学校将一年级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温馨提示
1.监护人应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齐全,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无法正常入学,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2.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招生相关信息。适龄儿童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段来现场核实资料,错过报名和核实资料时间而失去服务区学校学位的,易俗河镇中心学校将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学校就读。
附件:生源类别
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以下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的生源顺序依次录取,录取顺序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无关。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产权占比51%以上,下同)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一致,并在我校招生范围以内,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户口簿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在我校招生范围以内,其父母在湘潭县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并在我校招生范围以内,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在我校招生范围以内,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范围以内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校招生范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范围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湘潭县城区户籍且无房产,但在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①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湘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拥军优属优待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23﹞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③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④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初审:王玉华
复审:郭春华
终审:杨勇 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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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升学帮(xtsxb.com) – 湘潭中小学生家长交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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