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金霞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2024年

秋季招生公告

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金霞小学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教发〔2024〕8号)文件精神,以及《湘潭县2024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公布如下:

01

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湘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2.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网上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02

招生计划和区域

1.招生计划

天易金霞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生11个班,共计550人

2.招生服务区范围

海棠路(以东)─杨柳路(以西)─天易路(以北)─湘江河(以南)(另加碧桂园天玺小区、凤凰学府)。

 

03

招收对象

1.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依据“有户籍、有住房”优先的原则,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以下排序免试入学:房户一致、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学生本人户籍于2024年5月3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易俗河镇视为本地户口)。

3.进城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易俗河镇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且租住在易俗河城区的常住居民子弟),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在有剩余学位的城区或城郊学校就读。

 

04

报名时间和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于6月4日开始报名(具体时间详见日程安排),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关注“湘潭市义务教育平台操作手册”。

(一)填报志愿

我校服务范围内的学生(家长)可在对应网络平台选择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金霞小学填报志愿;学生(家长)只能填报所属区域内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或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二)生源类别

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以下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的生源顺序依次录取,录取顺序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无关。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产权占比51%以上,下同)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湘潭县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其父母在湘潭县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城区,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湘潭县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湘潭县城区户籍且无房产,但在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①当年转业安置军人子女; ② 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大队人员子女;③天易经开区内重点企业的法人代表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级人才子女; ④因工作调动入城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⑤县内确已拆迁并在城区购买住房的人员子女;⑥ 符合湘潭市委、市政府,湘潭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 

 

05

录取流程

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学校网上初审→交叉审核→学校现场审核→县教育局录取。

 

06

日程安排

1.发布信息:县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将《湘潭县2024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湘潭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和各校招生服务范围在网络和媒体上进行公布;学校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网上报名公告、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及相关报名要求等进行确保宣传到位。

2.教育优待类别资料审核:5月30日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学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招生学校,各校于5月31日前交县教育局普教股汇总,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优先录取资格。

3.网上报名:6月4日至6月17日

4.网上初审:6月4日至6月18日, 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省户籍以及房产数据等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

5.交叉审核:6月24日,县教育局组织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学校进行交叉审核。

6.学校现场审核:6月26日至6月28日,学校对网上报名资料存疑的进行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出生医学证明,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

7.调剂和录取:6月29日至7月3日,县教育局将因所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进行录取操作。

8.结果公示:8月10日至8月15日,学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录取信息导入学籍系统:2024年秋季开学,县教育局将招生平台上生成的录取信息数据比对后导入到“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10.招生入学专项督查: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核对新生报到信息,9月中旬学籍注册再次进行数据比对,凡违规招生、学籍信息与平台招生信息不一致的,将严格执纪问责。

11.其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时间节点、报名要求完成报名工作。逾期未报名者,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由易俗河镇中心学校统筹至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现场报名。

附件1.湘潭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教育优待类别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2.湘潭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提交资料清单.docx

 

 

END

 

 

编辑|陈素文 李   薇

初审|胡   思

复审|杨桂英

终审|曾大治 罗芳阳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金霞小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