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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潭教通〔2024〕30号)《湘潭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潭教发〔2024〕8号)《湘潭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潭教通〔2024〕1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属地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监管,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


1.规范招生流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按学生类别顺序审核资料,确定招生预录取名单,提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扩班和扩班额需求,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请示,并提交新增学位分配方案。


2.加强自查自纠。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纪检部门必须全程参与招生工作,招生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逐一审核学生入学资料,书记、校长、分管招生副校长、纪检负责人对预录取学生名册必须核验签字上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3.强化监督检查。市县教育局招生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录取学生进行逐一审核,不符合招生条件学生必须及时清退,并核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违反“十个严禁”的违纪违规行为,如有发现,立即移交各县市区教育局驻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审查处理。要对照湘潭市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清单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查处登记。


4.公示录取名单。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及时将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下线上多途径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一旦有举报查实后,立即取消违规招收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定期开展多样督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期展开大数据筛查、抽样调查、“四不两直”实地督查,重点清查招生过程中的“条子生”“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


6.新生入学专项督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核对新生报到信息,到班核查学生信息,严禁“人籍分离”。9月中旬学籍注册再次进行数据比对,凡违规招生、学籍信息与平台招生信息不一致的,及时清退违规招录学生。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驻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共湘潭市教育局委员会、中共湘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监组关于严肃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纪律的通知》(潭教党通〔2024〕10号)文件要求,全过程监督招生工作,对违规干扰招生工作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招录的直接责任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行政追责问责,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严肃的党纪处理。 


附: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湘潭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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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潭教育

编辑: 婷

校对:贺艳芳

审核:朱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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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微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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