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杉山学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一、学校简介
九华杉山学校位于湘潭经开区杉山社区,于2012年8月建成,是一所按省级示范学校标准规划设计的现代化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556平方米,建筑面积9960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师80人,29个教学班,1500多名学生。学校围绕“让师生共享幸福的成长旅程”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质量立校 科研兴校 特色强校”的办学思路,坚持“传承国学经典 建设书香校园”的特色,精心创建学生健康成长的乐园。全校教师团结协作,形成了以爱育爱、终身学习的教风。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形成了乐学乐问、善思善行的良好学风。学校以培养新时代好少年为目标,在落实国家课程的基础上,践行“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开设多元德育课程、课后服务特色课程,五育并举,立德树人。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获得“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示范食堂”、“湖南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先进单位”、“湘潭市书香校园”、“湘潭市文明校园”、“湘潭市无烟单位”、“湘潭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课题实验学校”、“湘潭市五星党支部”、“湘潭市校本研训示范校”、“湘潭市示范家长学校”、“湘潭市安全应急(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湘潭日报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教育教学质量受到学生、家长、社会的高度赞誉。
二、招生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免试入学,坚持公平公正。根据湘潭经开区招生方案的要求,依据“房产户口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将适龄儿童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五个大类的生源排序,依顺序注册入学,录满为止。
2、教育优先政策类别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落实。
三、招生对象
我校招生范围内2023年8月31日以前年满6周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
四、招生范围
1、吉利西路以北,白石路(原奔驰路)以南,莲城大道(长潭西连接线)以西,江南大道以东;综合保税区、桑顿新能源;
2、潭邵高速公路以北,吉利西路以南,江南大道以东,莲城大道(长潭西连接线)以西。
五、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 “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 ★
2、网上补录
6月13日至15日,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学生,在“湘潭市教育招生平台”申请补录。
3、网上初审
6月1日至6月16日,学校对家长上传的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初审。
4、网上交叉审核
6月21日,区教育局组织进行交叉审核和区级审核。
5、现场审核
6月26日—6月28日,家长需携带拟入学儿童以及网上报名全部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并填写好《2023年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杉山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来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其中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学校通过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后,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获得报名登记表并打印填写好)
(1)现场审核地点:学校综合楼一楼大厅两侧的两间教室
(2)审核具体时间
(3)审核对象:初审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
(4)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①身份证: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
②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和拟入学儿童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有户无房(第一类)第一种情况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③不动产权证:拟入学儿童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出生证明:拟入学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接种证明:拟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查验证明(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可去和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有户无房(第一类)的情况还需提供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房产证明,招生对象为有户无房(第二类)的情况需提供无房证明(房产局可出具)、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⑦无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房产局可出具)、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具有公安户籍部门公章的居住证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从业证明(务工合同、社保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营业执照);
注意:以上资料由学校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律A4纸大小,按顺序依次整理装订。
(5)现场审核须知:
学校的新生报名全部在网上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做到“一人一号,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将根据网上报名平台的学生信息审核学校申报学生学籍情况,网络平台外自行组织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请确保所提供的学生及家长信息准确且无虚假,因错误、虚假信息所引起的后果概由家长自负。
学校将分批进行现场审核;仅限父亲或母亲(限其中一人)带孩子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段,打印并填写好《新生报名登记表》(扫二维码获得)和资料来校进行现场审核。进入校园排队等候时不喧哗,爱护好校园环境卫生。
6、调剂录取
6月29日—7月3日,经开区教育文卫局将因所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7、结果公示
7月4日—7月5日,学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
六、招生生源类别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湘潭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需上传:1.房产证件 2.户口本信息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出生证明
2、有户无房(第一类)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湘潭经开区,其父母在湘潭经开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湘潭经开区,其父母在湘潭经开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需上传:1.无房证明(父母均需提交)2.户口本信息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房产证明 5.出生证明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县城)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湘潭经开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
需上传:1.房产证件 2.户口本信息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出生证明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经开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需上传:1.无房证明 2.户口本信息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出生证明 5.租房合同
5、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经开区户籍,但在经开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需上传:1.无房证明 2.户口本信息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出生证明 5.居住证 6.从业证明(务工合同、社保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营业执照) 7.租房合同
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
七、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请家长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扫下方二维码)。
2、已经注册过学籍的孩子不能参加新生招生,如隐瞒实情,开学后一律退回。
3、适龄儿童父母或者监护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和实地核实资料,错过报名和核实资料时间而失去服务区学校学位的,由经开区教育文卫局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学校就读。
咨询电话:
0731-52870029
许老师或王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九华杉山学校
2023年5月30日
END
图文:王三友
编辑:文 欢
审核:周宝玉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九华杉山学校
标题:<九华杉山学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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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升学帮(xtsxb.com) – 湘潭中小学生家长交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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