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填报湘潭市2023年普通高中征集志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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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填报湘潭市2023年
普通高中征集志愿的公告

根据《湘潭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潭教发〔2023〕7号),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填报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现就普通高中志愿征集填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填报时间

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6日8:00 - 7月28日18:00, 请考生和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

7月29日,开启征集志愿确认表打印功能。7月31日前请各县市区、各市直初中学校将考生及其监护人签字后的征集志愿确认表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8月1日-2日,普通高中补录,8月3日补录学生到所录取学校报到确认。

二、填报对象

凡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区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因志愿填报原因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已被录取考生(无论是否到校报到确认)不得填报征集志愿。

三、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湘潭市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平台”填报(电脑端:http://xtjyzs.xiangtan.gov.cn:10082/n/index.html;手机端:http://xtjyzs.xiangtan.gov.cn:10082/mobile/),账号、密码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预留的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重置。

四、征集志愿录取原则

1.总原则: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剩余招生计划择优补录。

2.公办普通高中在属地招生范围内补录。原则上各区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校常规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且在区域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补录志愿和中考10科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补录。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生源地区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本校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内补录。其中民办普通高中湘潭垣鑫高级中学、湘潭博纳高级中学经岳塘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

4.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教育局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上述原则上制订本区域的征集志愿录取细则和征集志愿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

5.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均只进行一次,可以填报2个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根据成绩和各普通高中志愿征集计划数,自主选择有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填报征集志愿及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五、服从调剂录取原则

凡填报征集志愿后仍未被录取,但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根据属地招生原则,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择优调剂录取。

附件:湘潭市城区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计划数

 湘潭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湘潭市城区普通高中

征集志愿计划数

  

征集志愿计划人数

湘潭市第二中学

1

湘钢一中

5

湘潭市第十一中学

3

湘潭市第十七中学

7

湘潭市第十八中学

3

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

2

湘潭垣鑫高级中学

122

湘潭博纳高级中学

253

城区小计

396

 

 

来源:微潭教育

编辑:欧阳天

校对:唐美军

审核:朱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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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微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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