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看】市教育局致广大“幼升小”和“小升初”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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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大力整治和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积极推行并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我市小学入学、初中入学将继续进行网络化管理,市教育局将继续使用“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简称“平台”),统筹义务教育招生全过程,规范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有效推进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为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上当受骗和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湘潭市教育局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政策依据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依据来开展工作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公民同招、网上报名、超员摇号”的原则招生。
二、义务教育学校的入学规定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规定:入学报名应提供孩子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已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市州、跨区域招生。
3.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由住所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请家长按要求全力配合学校核证,避免因提供虚假证件和信息而影响入学。
4.特殊学生入学规定: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县(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提出安置建议,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
5.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待对象,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中小学招生入学纪律规定
《中共湘潭市教育局委员会 中共湘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监组 关于严肃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纪律的通知》(潭教党通〔2023〕9号)中明确规定:严格落实免试规定,公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
因此,家长们不要轻信社会上的各类招生谣言与所谓的“承诺”,应通过正常的渠道入学,以免浪费您和孩子的时间、精力与金钱。
四、网上报名流程
家长请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6月1日至6月9日,具有所属行政区域内户籍或房产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审核:6月1日至6月9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省户籍以及房产数据等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网上复审。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超员摇号:6月12日,入读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按照学生志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数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录取,6月13日至6月14日派中的学生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到。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6月1日至6月15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完成网上报名。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录:6月13日至6月15日,电脑随机派位未派中学生纳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补录程序,在“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申请补录;电脑随机派位派中而放弃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剂录取。
(3)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初审:6月1日至6月16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省户籍以及房产数据等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
(4)交叉审核:6月21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学校进行交叉审核。
(5)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现场审核:6月26日至6月28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网上报名资料存疑的进行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依次录取。家长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出生医学证明,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复审。
(6)调剂和录取:6月29日至7月3日,市教育局、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因所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进行录取操作。
(7)结果公示:7月4日至7月5日,各学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网上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为严把新生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审核关,严防弄虚作假,也为方便家长,今年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多家单位,通过进行“就学一件事”标准化梳理,建立了多部门联办协同机制和平台申请办理方式,能实现入学资格审查、信息核验、结果反馈等事项一次性办结,大大缩短了核验时间,消除了纸质证明重复递交等现象,真正实现了从“家长跑”到“数据跑”的转变。家长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需确保所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的准确。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影响孩子入学。
各位家长朋友,身边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我市城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没有太大差别,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家长们可关注湘潭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潭教育”及时了解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通过“身边好学校”专栏,深入了解身边的好学校,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不仅方便、安全,还有利于树立孩子自立、自强、自信的竞争意识,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祝各位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湘潭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7日
编辑:欧阳天
校对:贺艳芳
审核:朱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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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微潭教育
标题:<【家长必看】市教育局致广大“幼升小”和“小升初”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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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升学帮(xtsxb.com) – 湘潭中小学生家长交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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