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和平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湘潭九华和平小学是一所全日制完全小学,学校于2015年建成办学,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采用合作办学的模式:湘潭经开区与湘潭市和平小学(被誉为三湘名校)签订合作协议。我校以“和而不同·平以致远”为办学理念,确立“思维型教学”作为学校办学特色。

      学校致力于“书香致远、以德育人”的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培育“和雅”少年。以“专业成长共同体”的模式培育师资,极其重视优秀师资队伍的建设;是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思维”实验基地校,遴选为全国“学思维”基地联席会成员。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思维型教学联盟校”、“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文明校园”、“湘潭市课程改革示范校”、“湘潭市文明卫生单位”、“湘潭市文明校园”、市教育系统十大“平安校园”、“中国柔道协会柔道特色学校”、“湖南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学校少先队被评为“湘潭市优秀少先队大队”,在各级各类比赛活动中多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我校支部被湘潭市委组织部授予“五星党支部”荣誉称号。

      九华和平小学拥有一个团结奋进的团队,所有人凝心聚力,付出智慧和汗水,团队的和谐,成就学校今日的美好。未来,九华和平小学将继续奋进在追求卓越的路上,为培养更多幸福的孩子,坚持做朴素的教育、智慧的教育,砥砺前行。

招生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免试入学,坚持公平公正。根据湘潭经开区招生方案的要求,依据“房产户口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将适龄儿童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房无户五个大类的生源排序,依顺序注册入学,录满为止。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等资料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 护人有湘潭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湘潭经开区,其父母在湘潭经开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湘潭经开区,其父母在湘潭经开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经开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经开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湘潭经开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湘潭经开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经开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湘潭城区(县城)户籍,但在城区(县城)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2、教育优先政策类别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落实:①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③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就读本校。④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招生对象

我校招生范围内2023年8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

招生范围

1、五矿·万境水岸;
2、潭邵高速公路以南,学府路以北,潭州大道(原九华大道)以东,沿江大道以西;(其中开源路以北,潭邵高速以南,潭州大道以东属于双学位,双学位是指,在砂子塘潭州小学和九华和平小学均可报名。考虑家长实际情况,有哥哥姐姐在九华和平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
3、恒大御景半岛、奥园冠军城。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网上补录网上初审交叉审核学校现场审核调剂录取公示结果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15日

(2)报名方式

  ①电脑端:家长打开浏览器输入http://jy.xiangtan.gov.cn/,点击“2023年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窗口,单击“小学报名”或右上角“登录”按键,弹出“网上报名知情同意书”窗口,仔细阅读后“√”选表示同意;单击“确定”后会弹出登录窗口,第一次登录需要通过监护人手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进行报名(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手机端: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进入“办事服务”栏目点击“义务教育招生报名”进行报名(注册登录方式同上)。

(3)信息填报说明

      新生家长请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实上传用原件拍照的清晰照用复印件拍照的证件材料无效。需上传的照片资料如下:

生源类型

需上传证件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有户有房

房产证件、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

(2)有户无房(第一类)

无房证明、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共同居住产权证明、单位自管产权房或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房产证明。

(3)有房无户

房产证件、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

(4)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房证明、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租房合同。

(5)无户无房

无房证明、户口本信息、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居住证、从业证明、租房合同。

①房产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为依据;

不动产权证号须按固定格式填写,与原件保持一致。如果是自建房、安置房等不具备不动产权证号的房产,请在“其他”一栏上传相关原件证明照片,否则视为无效;

②户口本信息包含户主页、亲子关系页、学生页等(有户无房的第一类还需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页);

③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的产权占比为51%以上,户籍迁入的时间应在报名当年5月31日之前;

④从业证明为社会养老保险、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4)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家长在填报前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可边填写边“保存为草稿”,避免因外界因素导致填报信息遗失。

 

2、网上补录:6月13日至6月15日电脑随机派位未派中或放弃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纳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补录程序,在“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申请补录。

 

3、网上初审6月1日至6月16日学校对家长上传的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招生平台对接市公安局户籍数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产数据进行报名信息线上实时核验,对网上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进行审核。不属于经开区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通知家长不会录取也不在区内调剂;属于经开区招生范围但不属于本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将进行区内调剂;如资料有误或需补充上传资料的由学校通知家长补传。

4、网上交叉审核6月21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学校进行交叉审核。

5、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6月26日至6月28日

(2)审核地点:九华和平小学畅和堂

(3)审核对象:初审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

(4)审核方法:现场核查证件、上户调查,按生源类别(1)至(5)先后录取。

(5)审核所需资料:

序号

审核材料名称及要求

1

拟入学儿童的居民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清晰)各1份

2

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拟入学儿童页)各1份

3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各1份

4

拟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自行下载小豆苗打印或到九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原件开学报到的时候由班主任收集,复印件现场审核时存入档案袋。

5

拟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产权证或市房产局开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招生对象为有户无房的情况需提供市房产局开具的无房证明。

6

拟入学儿童父母在经开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需提供父母与孩子的无房产证明;同时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备注

1. 报名对象为无房无户的情况还须提交从业证明(社保证明、父母在经开区内务工合同、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营业执照代替)、居住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2.以上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

(6)现场审核须知: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为避免扎堆,学校将分批进行现场审核;请父亲或母亲带孩子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段来校进行现场审核。进入校园时需配带好口罩,配合查验身份证,排队等候时不喧哗,爱护好校园环境卫生。

6、调剂录取6月29日至7月3日,我区将因所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已满须调剂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7、结果公示7月4日至7月5日,学校将新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7月6日全天请家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温馨提示

1. 电子学籍系统已经全国联网,请监护人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齐全。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无法正常入学,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2. 系统报名顺序与入学先后次序无关,建议家长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按照步骤,错峰登录操作。

3. 遇到问题,家长无需焦虑。如有疑问请致电0731-55882113(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咨询。

相关链接

长按二维码 关注九华和平小学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九华和平小学

THE END